答:凡向一个或几个以上的特定人提出的关于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其内容十分确定并且表明发价人有在其发价一旦得到承诺就将受其约束的意思,即构成发价。发价(法律上称为“要约”)是国际贸易合同订立的核心环节,简单说就是一方明确向对方提出交易条件,并表示一旦对方同意,自己就将受这些条件约束的行为。
发价(要约)应符合以下条件:
1.要约应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
2.发价的内容必须十分确定,即在订约建议中至少包括:应载明货物的名称,应明示或默示地规定货物的数量或规定如何确定数量的方法,明示或默示地规定货物的价格或规定如何确定价格的方法。
理解发价的不同时间点效力,对于把握商机和控制风险很重要:
生效时间:发价在送达受要约人时才正式生效。这意味着在此之前,发价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撤回:指的是在发价尚未送达受要约人(即尚未生效)之前,发价人将其取消的行为。只要撤回通知先于或与发价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撤回是有效的。
撤销:指的是在发价已经送达受要约人(即已经生效)之后、受要约人做出承诺之前,发价人将其取消的行为。撤销的限制更为严格,例如,如果发价中明确了承诺期限,或者受要约人有理由相信该发价是不可撤销的并已据此行事,则发价通常不得撤销。
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发价会失去法律效力:
1.受要约人拒绝:受要约人明确表示不接受发价。
2.受要约人提出新条件(还盘):受要约人对发价的内容作出了实质性修改(如变更价格、支付方式、交货时间等),这相当于提出了一个新的发价(称为“还盘”),原发价即告失效。
3.承诺期限届满:发价中规定的有效期限已过,或者未规定期限的情况下,超过了合理时间。
4.发价人被依法撤销:在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发价人被成功撤销。
在实际业务操作中,你还需要留意以下几点:
1.区分“实盘”与“虚盘”:“实盘”内容完整明确,并有受约束的意思,是法律意义上的发价。“虚盘”则通常附有保留条件(如“以我方最后确认为准”),这在国际贸易实务中被视为要约邀请,没有法律约束力。
2.谨慎对待“还盘”:收到对方的还盘意味着你原来的发价已经失效。此时,你需要重新评估对方的条件,决定是否接受这个新的发价,或者继续谈判。
3.明确约定有效期:在发价中明确规定一个合理的有效期,可以避免对方过久拖延答复,让你陷入被动。
4.注意法律体系的差异:不同国家的法律对发价的具体规则可能存在细微差别。如果合同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则会遵循该公约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