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收妥付款”是指议付行先行将汇票和出口货运单据寄给开证行或付款行。国外银行通知已将票款收人议付行的帐户,议付行才按当日外汇牌价将货款折成人民币交付出口人或收入出口人的帐户。
收妥付款是国际贸易结算中的出口收结汇方式,又称收妥结汇/先收后付。其流程为:
该方式银行不垫资、风险较低,因而在信用证业务中被广泛采用。
1.出口商装运后缮制并提交信用证规定的汇票、商业发票、装箱单、提单等全套单据给议付行。
2.议付行审单,确认“单单一致、单证相符”后寄单至开证行/付款行/偿付行索汇。
3.境外银行审核无误后付款或授权偿付,并向议付行发出贷记报单/贷记通知。
4.议付行收到贷记后,按当日外汇牌价结汇,将人民币净额支付给出口商。
上述流程体现了“先收后付”的资金到位逻辑。
做法一:内地银行在境外代理行/海外联行开立外汇账户,凭账户行发来的贷记报单或电报办理结汇。
做法二:境外代理行/海外联行在内地银行开立账户,我方银行验单后按信用证条款主动借记或由对方授权借记,同步向出口企业办理结汇。
其他外汇指定银行一般在收到国外银行的贷记报单后,才向出口企业办理结汇。
以上为中国银行及多家银行的典型业务处理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