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买单结汇是国际贸易结算中的出口押汇(又称议付)的俗称。买单结汇是指在单证相符的前提下,议付行按信用证条款买入出口商提交的跟单汇票及全套单据,从票面金额中预先扣除自议付日至预计收款日的利息,将净额按议付日外汇牌价折算成人民币垫付给出口商;随后议付行凭单据向付款行/开证行索偿。该业务具有贴现+汇兑的双重性质,属于银行的短期贸易融资工具。
“买单结汇”适用场景是以信用证(L/C)结算的出口业务,出口商在发运后、收汇前需要提前回笼资金。
基本流程:
1.出口商按合同与信用证要求备货、装运并取得提单、商业发票、保险单等单据;
2.向议付行提交出口押汇申请书与全套单据,银行审核“单单一致、单证相符”;
3.银行按当日汇率扣除利息与费用,将净额先行垫付给出口商(形成银行对出口商的短期融资);
4.议付行将单据寄送开证行/付款行索汇;
5.国外银行付款后,银行收回垫款并冲销融资。
1.费用与定价:垫付金额通常按议付日外汇牌价折算,银行会预先扣除利息及相关手续费;押汇比例、币种、利率与期限由银行结合地区与路线、客户资信等因素核定。
2.期限参考:即期项下押汇期限依收汇地区与路线确定;远期信用证项下押汇期限一般自收到开证行承兑日起至付款到期日后的第3个工作日止。
3.追索与拒付:押汇/贴现系银行保留追索权的垫款;如因单证不符、开证行/付款行拒付或延付等原因未能收汇,银行可向出口商追索押汇金额、利息及费用。
4.单据要求:通常需提交信用证或贸易合同要求的所有单据;如未能提交全套物权凭证等情形,银行可能不予叙做押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