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各外贸进出口公司为了安全及时收汇,在支付方式的使用上,必须加强管理,这是由对外贸易的特点决定的。根据我国出口业务的实际,在支付方式的使用管理上,一般来说是主要管好商业信用的支付方式的使用。
具体地讲,以下几种情况应建立由经理或主管业务的副经理审批的审批制度,以免失控:
1、信用证改托收:由银行信用改为商业信用;
2、托收:付款交单较承兑交单风险小;承兑交单风险较大,全靠客户信誉收回货款;
3、托收款项增额;
4、托收即期改远期;
5、推迟远期付款期限;
6、寄售;
7、远期收汇超过9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