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法律适用条款是合同中尾部所规定的关于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条款而引起索赔等形成的在仲裁中所适用的特别指明的法律条款。如果在合同中未订明法律适用条款,则发生纠纷时,仲裁机构常按仲裁地的法律冲突规则来裁定。欧洲经济委员会、亚洲及远东经济委员会和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的规则规定,仲裁机构在仲裁时应考虑合同条款和贸易习惯;如经双方当事人明示授权并且被仲裁法庭许可,仲裁员可以按照“公正原则”处理纠纷。这个“公正原则”是不严格依照某一国的实体法而仅受当地“公共秩序”约束的仲裁原则。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这个原则已被越来越多的贸易国家所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