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制作装箱单或重量单时应注意 1.装箱单上的总件数和重量单上的总重量,应与发票上的总件数或总重量相一致。2.单据名称须与信用证规定相符,如信用证规定为“Weight Memo”,则单据名称不能用“Weight List”。3.信用证如要求提供“Packing List”或“List of Specifications”或“Detailed Packing List”,则须注明每件货物的规格、花色、数量,后者还须加注包装情况。如信用证要求注明尺码(Measurement),则应加注每件货物的体积。如信用证要求用空白纸张(Plain Paper)做装箱单时,则在这种装箱单上不能有受益人及买主的名称,也不加盖任何图章。4.这两种单据的日期应与发票日期相同,或略迟而不能早于发票上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