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要求开证人改证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凡需修改的内容应一次向开证人提出。否则,不仅增加对方的费用,且影响不好。
2.在收到修改通知书时仍要进行审核。如修改之内容与原要求不符应立即退回(最多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否则将被视为默认。
3.如修改之内容部分符合要求,部分不符合要求时,受益人要么全部接受,要么全部不接受,而不能只接受其中一部分。
4.只有在收到银行的修改通知书后,才能办理发货,绝不能凭开证人的通知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