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信用证欺诈基本内容是欺诈者利用海运和国际贸易程序中的单据所进行的诈骗,包括预借提单、倒签提单、利用保函、出口商与承运人沟通签发清洁提单以及伪造跟单信用证所要求的提单、保险单、卖方发票、装箱单、厂家证书等。最主要的是出口商伪造提单,通过议付行、开证行,再给进口商,骗走了货款。还有伪造提单以假货充真货,以次货充好货;还有投机者伪造提单在目的港提走货物;还有伪造开立信用证,引诱出口商发货受骗上当。
这是由于信用证规定的装船日期已到期,货主因故未能及时备妥货物装船或尚未装船或因船期延误,影响货物装船,托运人要求承运人先行签发已装船提单以便结汇,这种在货物装船前或开始装船前已为托运人借走的提单,称为“预借提单。”
在第一种情况下,虽然托运人在要求签发预借提单必须出具“保函”,承担一切责任,但承运人仍需担当风险,收货人(或货主)可以向法庭控告承运人的诈骗行为,而“保函”在法律上的有效性往往是不能成立的。
这是货物由于实际装船日期迟于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日期,如果仍按实际装船日期签署提单,可能影响结汇。为了使签发提单日期与信用证规定装运日期相符,以利于结汇,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在提单上仍按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日期填写,这种提单称为“倒签提单。”
倒签提单的承运人需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特别是货价下跌时,收货人可以以“伪造提单”为理由拒绝提货并向法庭起诉,扣留船只,直到取得补偿或保证金为止。
船方发现货物包装破损会影响货物质量或明知货物质量、数量有问题却凭发货人的担保函签发清洁提单。诈骗者伪造提单,在目的港提走他人货物。
有的出口商,实际上是国际诈骗犯,根本没有把货物装船,伪造提单、发票、保险单、装箱单等,钻《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空子,单据表面上与信用证一致,向议付行、开证行骗走货物款。
有的国际诈骗犯是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一块是出口公司牌子,一块是运输公司牌子,两者结合,毫不费力地伪造提单等。
还有的出口商以假货冒充真货,如外商以旧铁桶盛满污水装集装箱冒充马口铁、镀锌铁皮,用废纸冒充签字笔等。
奸商以次货冒充好货,如港商将淘汰设备冒充先进设备,用过时的旧机器冒充新机器。
外商伪造开立信用证,这是买方欺诈卖方的一种重要手段,他们套用使用多年的信用证旧格式,引诱国内出口公司发货,骗取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