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包销是指在特定的地区和一定期限内,给予国外客户以指定商品的独家销售权。包销商和出口方是买卖关系,商品由包销商自行购销、自负盈亏。包销方式和独家发盘方式在享有独家经营权上是相同的,但在包销方式下,明确规定包销商必须购进一定数量或金额的商品,这与在独家发盘方式下,可能达成交易,也可能达不成交易,有原则的区别。由于包销是一种买卖关系,双方权利义务是明确的,包销商并不是出口方的代表,这与代理也有原则的区别。
采用包销方式,既能鼓励包销商积极组织推销,又能得到在一定期限内销售一定数量商品的保证,而且还可以避免在同一市场内多家客户经营出口方的同一商品,相互竞争,抵消力量,进而使包销商集中力量与经营外国同类产品的商人相竞争。所以,以包销方式推销出口商品是有利的。不过,如果使用不当,例如客户选择不善,也会变成“包而不销”,反而带来不利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