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合同中的包装条款一般包括两个部分,即:一、包装材料和包装方式:如木箱装、纸箱装、铁桶装、麻袋装等,并视需要加注尺寸、每件重量或数量、加固设备等;二、运输标志:由买方决定或卖方决定。
订立出口包装条款时应注意:
1.对于有些包装术语如“适合海运包装”、“习惯包装”等,因各方理解不一,除非买卖双方事先取得一致认识,应避免使用。包装条款应订得具体明确。
2.包装费用一般包括在货价内,合同条款不必列入。但如买方要求特殊包装,则可酌加包装费用,如何计费及何时收费应在条款中列明。如果包装材料由买方供应,则条款中应明确包装材料到达时间以及逾期到达买方应负的责任。
3.运输标志如由买方决定,也应规定标志到达时间(标志内容须经卖方同意),逾期不到买方应负的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