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包装标志是指便于交接,防止错发错运,进出口货物的外包装上必须做好标志,便于识别,便于运输、检验、仓储和海关等有关部门进行工作,便于收货人提取货物。包装标志有运输标志、指示性标志和警告性标志。
1.运输标志,即唛头。这是贸易合同、发货单据中有关标志事项的基本部分。它一般由一个简单的几何图形以及字母、数字等组成。唛头的内容包括:目的地名称或代号,收货人或发货人的代用简字或代号,件号(即每件标明该批货物的总件数),体积(长×宽×高),重量(毛重、净重、皮重)以及原产国等。
2.指示性标志。按商品的特点,对于易碎、需防湿等商品的包装上用醒目图形或文字标明“小心轻放”、“防湿”、“此端向上”等等。
3.警告性标志。对于危险物品,例如易燃品、有毒品或易爆炸物品等,外包装上必须醒目标明,以示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