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达成的以买卖货物为目的的协议。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有三个特点:
1.是国际性,是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
2.是国际货物买卖的标的物为货物。《公约》排除了六项不属“货物”的标的物,包括公债、股票等有价证券供私人或家庭使用而进行的购买以及交换等等。
3.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性质是买卖。卖方须将货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而买方须以货币支付货款。
一般来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应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基本内容:
1.合同的标的,主要包括货物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和包装等。
2.货物买卖的价格,通常包括货物的单价和总价,有时只规定确定价格的方法,有些货物还需规定价格调整条款。
3.卖方的义务,主要包括交付货物、移交与货物有关的单据和转移货物所有权等内容。
4.买方的义务,主要包括支付货物价款和收取货物方面的内容。
5.争议的预防与处理,主要指对货物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仲裁等条款及其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