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银行对进口商提供的信贷有:承兑信用和放款两种形式。
1、承兑信用:如果出口商不完全相信进口商的支付能力,而要求汇票由银行承兑,则进口商应取得银行方面承兑出口商汇票的同意,然后出口商向该银行提出汇票,由银行承兑,银行因比有义务在汇票规定的期限内兑付汇票,进口商则于付款日将款项交付承兑行,以便后者兑付出口商的汇票。如果出口商不愿意接受银行承兑信用,而要求进口商用现金支付,这时进口商仍可以利用银行的承兑信用。即进口商同银行商妥,向银行签发汇票,由银行承兑后到市场贴现,以贴现所得款支付给出口商,这种业务称为再融通。
2、放款:银行对进口商的放款方式主要有两种:
①透支,在进口信贷业务方面,西方国家的银行对其关系密切的工商企业提供透支信用。根据契约,银行允许工产企业向银行签发超过其往来帐户余额一定金额的支票。
②商品抵押贷款,通常的方式是银行应进口商的委托,开立以出口商受益的凭货物单据付出现款的信用证,出口商提交货运单据,成为银行代付货款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