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如预付对象是我驻外机构,可凭合同和主管部门的批准件办理付汇。如预付对象为外商,应凭外商所在地银行出具书面保函办理。银行对预付进口货物应登记备查,俟货物进口后予以核销,如尚有余额进口单位应及时调回。凡预付比例超过成交金额15%以上的,须报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银行凭批准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