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国际技术贸易中,通常签订的合同形式有以下五种:
1、工业产权(专利、商标)的转让或许可合同。专利权的许可合同,是指通过许可贸易转让专利技术的使用权,专利产品的制造权和销售权的合同。商标许可合同仅涉及商标使用权。在国际技术转让活动中,涉及工业产权本身转让的合同极少,单纯的专利、商标许可合同也较少见,多数是工业产权与专有技术、技术服务等交织在一起的合同。
2、专有技术许可合同。这种合同涉及专有技术使用权的转让,专有技术具有秘密性,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尽可能地明确专有技术的主要方面,以保证取得预期的效果。技术的接受方应在双方商定的范围、期限内承担保密义务。
3、技术咨询与服务合同。这种合同是指提供方利用其技术为接受方提供服务或咨询以达到特定目标的合同。例如进行可行性研究、工程设计、地质勘探、技术咨询等。
4、含工业产权的转让或许可、专有技术许可或技术服务任何一项内容的合作生产合同和合作设计合同。
5、含工业产权的转让或许可、专有技术许可或技术服务任何一项内容的成套设备、生产线、关键设备进口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