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正确处理内外销关系必须坚持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方针。根据这一方针,国家制订了五项原则:
1、有关国计民生的重要物资,有计划地组织出口;
2、内外销都需要,但货源较紧的商品,要积极发展生产,挤一部分出口;
3、国内可多可少的商品,优先供应出口;
4、出口商品生产基地、专厂、专车间生产的商品,使用外汇专项贷款扶持生产的出口商品,要保证出口的需要,不得任意移作内销;
5、沿海大中诚市每年增产的商品,特别是中、高档商品应主要用于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