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进出口交易的支付方式比较复杂,在技术问题上理解也不一致,加以国际市场上变化多端,国外商人常在支付方式上寻找借口,甚至借故挑剔,以逃避责任。因此,在交易谈判中,对支付条款要提高警惕,谨慎对待。
合同中的支付条款主要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要从交易谈判的整体出发,把支付条款和其他条款有机地联系起来,按照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方针,事先确定几种不同的可行方案,争取最有利的条款。
2.要选择好最适当的支付方式。前述几种支付方式,有的还可结合运用。例如,托收与信用证相结合,即期和远期相结合,汇付与信用证相结合,等等。
3.要订立尽可能明确、具体、详细的支付条款。例如,付款交单或承兑交单,不要只提D/P、D/A,因为有的地方理解不一,易生误会,而应把具体做法订入条款。
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如果我们是出口方,要求对方开立什么信用证,信用证何时开出或开到(开到比开出对出口方有利),信用证有效期和装船限期如何规定,等等,都应有明确规定。如果我们是进口方,对方向我们提出的要求,哪些可以做到,哪些不能同意,也应逐项议妥,不应含糊其辞,模棱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