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备用信用证是一种新型的信用证,其性质与银行保证书相似,主要使用于美国、日本、加拿大等国。因为这些国家法律不允许银行开保证书,所以出现这种形式的信用证。备用信用证是开证行对受益人承担一项义务的保证,保证的内容:也是多方面的,有的保证开证人未能履约时为其支付,有的保证借款到期偿还,有的保证投标交易的执行等等。开证人如能守信履约,此项保证即无必要,该证也无需使用,故称备用信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