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进出口商品各有其特点,数量计算方法也各不相同。由于各国使用的度量衡制度并不一致,有时虽然使用同一方法,但单位不同。这些在交易磋商时,都要明确,以免造成误会。进出口交易中通常使用的计量单位有如下几种:
1.重量:如吨(公吨、长吨、短吨)、公斤、磅、盎司、公担等,适用于钢铁、矿砂、羊毛等。
2.个数:如件、双、套、打、罗、台等,适用于工业品及一般杂货等。
3.长度:如公尺、英尺、码等,适用于纺织品等。
4.面积:如平方公尺、平方英尺等,适用于纺织品、玻璃等。
5.体积:如立方公尺、立方英尺等,适用于木材、化学气体等。
6.容积:如公升、加仑、蒲式耳等,适用于小麦、谷类等。
我国的度量衡制度采用公制。为了适应某些国外市场的习惯,有时也采用其他计量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