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危包证”是指《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是海关对出口危险货物包装进行鉴定合格后签发的文件。它是危险货物顺利出口的必备单证,也是港务、航空、铁路、公路等运输部门受理托运的依据。
当您的货物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时,就需要办理危包证:
根据《危险货物品名表》(GB 12268)等规定,货物被划分为不同的危险类别(如易燃、腐蚀、有毒、放射性等)。常见的包括:
注意:是否属于危险货物,需依据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或海关的归类意见来确定,不能仅凭品名主观判断。
危包证是出口危险货物时使用的单证,用于证明包装符合《国际海运危规》、《空运危规》等国际规则。因此,以下情况需要办理:
注意:货物仅在国内运输时,一般不需危包证,而是遵循国内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要求。
危险货物必须使用符合国际规则的危险货物包装(如UN包装),并取得相应证明:
注意:使用未经鉴定合格的包装,危险货物不准出口。同时,危包证和性能证均有有效期,必须在有效期内完成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