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对于采用“汇总征税”模式的“两步申报”报关单,其汇总支付(缴税)时限规定如下:在完整申报计税处理完成后的下一个月第5个工作日结束前完成汇总支付。
举个例子:
请注意:若遇法定节假日,该期限将按规定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