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离岸转手买卖”和“转口贸易”的区别在于统计和监管口径,而非业务本质。简单来说,它们是同一件事在不同视角下的定义。
转口贸易(Entrepot Trade)是一个经济学/国际贸易学概念,指货物不通过生产国与消费国直接交易,而是经由第三国(地区)的中间商完成买卖。对中间国而言,即为转口贸易。
离岸转手买卖(Offshore Entrepot Trade)一个国际收支统计概念,特指我国居民从境外非居民处购买货物,不报关入境,直接转卖给另一境外非居民的交易。其国际收支申报编码为 122010。
在中国,离岸转手买卖和转口贸易两者的主要差异体现在以下方面:
转口贸易是广义概念,包含多种模式。其中,货物不进入中国关境、仅通过单据转卖的模式,就是中国的“离岸转手买卖”。
在中国,当提及“转口贸易”时,需区分语境:
假设一家中国公司(居民)作为中间商:
场景一:离岸转手买卖
从沙特购买原油,直接转卖给日本客户。货物从沙特直运日本,未进入中国。此交易在中国国际收支统计中为“离岸转手买卖”。
场景二:海关口径的转口贸易
从美国进口一批棉花,运入中国保税区存放,再转卖给越南客户。货物实际进入中国保税区。此交易在中国海关统计中为“转口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