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如何处理邮寄的禁止进境食品
时间: 2026-03-13 | 作者: 无产阶级
答:邮寄的禁止进境食品,海关通常会作退回或销毁处理,不会交予收件人。
海关处理流程
1.查验与认定
- 海关在X光机查验或开箱检查时,若发现食品属于《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等法规明确禁止的物品,便会进行登记并送交检疫部门处理。
2.处理方式:退回或销毁
- 退回:对于包装完好、易于退回且风险较低的物品,通常办理退运手续,由邮政或快递原路寄回给寄件人。
- 销毁:对于肉类、蛋奶制品、新鲜果蔬等易腐烂、检疫风险高的食品,通常会集中进行无害化销毁处理。
3.特殊情况:特许审批
- 因科研、教学等特殊需要,邮寄名录内物品须事先向海关等主管部门申请特许检疫审批。未经批准邮寄,一经查获仍会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违规寄递的后果
- 物品处理:禁止进境食品一律不予放行,无法领取。
- 法律责任:寄递人(收件人或寄件人)可能面临罚款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涉嫌走私、瞒报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常见禁止邮寄的食品
以下为典型示例,具体以最新版《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为准:
- 肉类及其制品:如香肠、火腿、肉干、肉松、肉馅月饼等。
- 蛋及其制品:如咸蛋、皮蛋、蛋黄酱、含蛋月饼等。
- 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如牛奶、奶粉、奶酪、黄油等。
- 新鲜水果、蔬菜:如苹果、橙子、草莓、蔬菜种子等。
- 部分宠物食品:多数含肉、骨、乳成分的猫粮、狗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