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区内企业可依法开展以下十二类业务。这些业务的核心是利用“境内关外”的特殊政策,开展保税加工、物流、研发、销售等综合性经营活动。
综合保税区企业可开展业务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