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海运拼箱亏舱费(Dead Freight),也称“空舱费”或“亏仓费”,是指在海运拼箱出口中,因订舱人(发货人/货代)的原因,导致货物无法按预定船期出运,造成拼箱公司舱位空置,从而向其收取的补偿性费用。
根本原因在于拼箱(LCL)的商业模式:
行业惯例上,亏舱费通常在以下时间点后触发:
在截单/截货日前一个工作日的中午11:00以后,因订舱人原因造成货物无法及时出运,导致拼箱公司舱位空置,拼箱公司由此向订舱人收取亏舱费。
简单来说,在临近截单/截货的“锁舱”时间点后,货代已无法再调整配载,此时若因订舱方原因取消或减载,基本就会触发亏舱费。
行业内常见的计算思路是“按空舱舱位成本折算”,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亏舱费 = 订舱计费立方 × (整箱海运费 + 整箱起运港费用) ÷ 标准立方数
标准立方数参考:20GP≈25CBM, 40GP≈50CBM, 40HQ≈60CBM。
举例:20GP整箱海运费+港杂费为2800美元,您订了8立方但最后取消,则亏舱费约为 (2800 ÷ 25) × 8 = 896美元。
亏舱费 = 亏舱货物计费方数 × 报价单价(USD/CBM)
亏舱费 = (整箱成本 ÷ 已订总立方数) × 亏舱立方
注意:具体采用哪种方式,取决于货代公司的合同条款,建议以约定为准。
常见导致亏舱费的情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