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港口安保费”是指港口设施保安费,也叫 港安费 或 ISPS 费。这港口安保费是一笔用于保障港口和船舶免受安全威胁(如恐怖袭击、偷渡等)的专项费用,并非“保护费”。
国际规则:为应对9·11事件后的海上安全形势,国际海事组织(IMO)于2004年7月1日生效了《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ISPS规则)。
国内规定:我国交通部、发改委据此制定了港口设施保安费政策。自2006年6月1日起,对进出我国港口的外贸进出口货物收取此费用,并多次下调标准。
收费标准由官方制定上限,各港口和船公司在此范围内执行。以下为历史及现行参考标准:
早期标准(2006年起):
现行标准(多次下调后):
以深圳港为例,目前执行的收费标准为:
该标准已远低于欧美主要港口(约10-17倍),且部分港口在特定时期可能暂停征收。
港口安保费这笔费用并非港口的利润,其用途受到严格规定,主要包括:
为避免混淆,请注意区分以下几项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