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关税的征收原则是一笔跨境交易,只征收一次关税。具体来说,关税的征收涉及以下几个层面:
关税由进口国的海关,对进入其关境的货物征收。出口国在货物运出时,通常不再对同一次交易重复征收关税。
举例:一件商品从德国出口到中国,只有中国在进口环节征收关税;德国在出口环节一般不再征收。
虽然一笔交易只被征一次税,但贸易双方国家通常都会对进口商品征税,只是征税对象不同。
这并非对同一笔交易“双重收费”,而是两国各自依据本国法律,对进入本国的进口商品进行征税。这种情况有时被形容为“双边都收”,但其本质是各自独立的征税行为。
中国目前绝大多数出口商品实行零关税,因此实际征收的主要是进口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