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设备交接单费(EIR费)的收取方并非固定,主要取决于实际操作流程,要确定具体由谁收取,最直接的方法是查看费用发票或结算清单上的“收款单位”名称。
多数情况下,船公司或其代理(如订舱代理)是名义上的收费方。他们会直接向托运人/货代收取此费用,并可能将其列在以下文件中:
在部分口岸或旧的操作流程中,费用可能由实际签发EIR的堆场或码头直接收取。他们会将此费用计入“换单费”、“单证费”或“THC”等综合费用中。
许多拖车公司会与客户签订“费用包干”的合同。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拖车公司是实际付款方,但费用会转嫁到客户身上,发票抬头可能仍是拖车公司。